电超标“电驴”再也不能在市区我行我素了。昨天上午,杭州召开电动车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从4月1日起,交警、质监、工商等部门,将联手对不守规矩的“电驴”严格管理。
近几年来,杭城电动车数量与日俱增,成为市民出行的主力交通工具。但是,伴随着骑电动车带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频频发生,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迅猛增长,其中不少惨祸令人触目惊心。
限速器可拆卸
成行业潜规则
每年,电动车发生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其中无牌无证和外地牌证的电动车占了很大比例。同时,这些电动车绝大部分又属于超标电动车,“轻摩化”严重。
这些“轻摩化”电动车在杭州无法申领牌照,有的卖家就帮消费者到一些不按规定办理牌证的地区上牌,有的则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外地牌照后自行给电动车“上牌”。2007年5月24日,本报曾独家报道,杭州市区跑时速50码的电动车,挂的全是假牌照。
究其源头,是一些电动车生产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擅自变更国家规定的技术设计标准,大量生产超标电动车,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并上路行驶。
特别是电动车的限速器可拆解,已成为电动车生产、销售行业内的潜规则。电动车在出厂时插上限速器,可以顺利通过质量抽检;出厂后拔去限速装置,就能使车速提高20公里/小时以上,且拆除十分简便,无需专业技能。
由于车速的提高,自重的增加,其冲击力发生变化,减弱了车辆制动性能,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提高电动车市场准入门槛
今年,杭州市委市政府将其列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3月23日,杭州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登记管理的通告》,加大对电动车的源头管理,提高电动车市场准入的门槛。
按《通告》规定,从6月1日起,杭州市区域内生产销售上牌的电动车将实行目录管理,对列入目录的电动车,才准予在杭州市生产销售和上牌登记。
《通告》指出,电动自行车应当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同时,明确了对电动车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和标识标注等9条规定。
一,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50公斤;三,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00毫米;四,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大于36V(伏);五,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瓦);六,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七,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八,限速装置必须固封,不可拆卸、不可调节;九,产品标识标注除国家规定外,还应标明上述相关技术参数,并按规定在电动自行车上刻制编码。
新标准把限速器的不可拆卸,特别加入。发布会上,三部门表示,就生产、销售等渠道上,加大对电动车的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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