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不受制约,就会出现黑窑
众所周知,这次事件解决的突破口是中央和省两级领导的批示。问题是,为什么没有批示,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就不能启动?而且,为什么地方政府默认黑窑存在而长期不作为?事实上,当地政府官员不仅是“不作为”,他们实际上是黑牢的制造者,与黑窑主狼狈为奸,并用公权力提供保护伞。他们甚至还从黑窑主身上分得奴工的一杯羹,并与黑窑主结成牢固而持久的利益链条:窑主雇用包工头,包工头再从人贩子处花钱购买低廉劳力;窑主“吃”黑工,一些地方官员和派出所警察则“吃”窑主。那样大规模地、长时间地维持的奴工产业链,没有公权力的配合,是个别不法商人所绝对无法做到的。黑窑的罪恶,是罪恶的个人与专横的公权力合谋之恶。
据报道,山西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曹生村一黑砖窑老板王兵兵,其父是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王东己。该黑砖窑占地约20亩,它的对面,就是曹生村支书王东己的院子。从黑窑主亲属的交待中发现,利用黑工的血汗钱去贿赂官员是平常事。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曾参与倒卖黑劳工就是明证。此外,那些家长前往窑场,寻找被贩卖为黑工的孩子,不仅无法向当地警方求援,更受到他们的威胁。人们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通过纳税来指望政府保护民众的尊严,保护他们的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而在黑窑所在地,当地公权力及其相关机构都冬眠了,他们听不见奴工的呻吟、呼号。
地方当局的如此行径,或许是因为中央管不过来地方政府,而当地民众又管不了地方政府。为什么民众管不了地方政府?因为地方政府对上级负责,不是对当地民众负责。如果当地官员的权力基础是民众意志,如果黑窑工有自己的利益谈判机制,如果当地官员每天要面对媒体和失踪孩子父母的质询,那么,黑窑早就自动绝迹,奴隶工就自动解放了。如果民工能够正常行使选举、监督权,他们能落到这种地步吗?如果是真正接受民众监督的司法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他们会坐视不管,敢从中渔利吗?只要权力不受制约,就会出现黑窑。
有人会说,黑窑事件是孤立的,不能以点带面。但是,有报道证实,不同程度的“黑窑”式小块奴隶制飞地在许多地方和许多行业都存在。即便在山西,开展清理黑窑行动以来,远远未见全功,至今仍有上千名童工和其他成年黑工不知所终;另外,许多名义上被遣返的奴工则再次离奇失踪;同时,竟然还有大量民工在奔往山西的途中,他们是否会继续沦落为奴工?无数这样的黑窑天天还在开工、运转。“用工问题”的定性无法为制度偏差免责。而且,最近报道的无锡等地“镉中毒”受害劳工投诉无门的事件表明,即便在发达的东南沿海,制度偏差也正在造成的权利真空,并同样造成触目惊心的、乃至长期的灾难。
就像一位网友说的,民众出现权利真空,官员的眼睛就将永远盯着上面,永远不会往下看一看自己辖下的黑窑。所以,现在是从权力制度上反省的时候了! 分页:[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