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滥用职权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等七种情形,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沸沸扬扬的石首事件
《问责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规定》明确数种问责的情形,包括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等。
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举双手双脚赞成,不少事件就是由于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置失当才造成事件的扩大,造成恶意的后果。能对这些部门官员有个明确的约定和处置办法,也能从一定方面督促他们办好这些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