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11点,西安火车站,陕西姑娘阿娟突遭抢劫,随后,她被迫上一辆出租车来到了西安老街的一处农民房。
事实上,阿娟并非仅遭抢劫这么简单。4天后,她被人以6000元的价格卖到了杭州余杭,辗转一番后,由一家地下“休闲店”接收,阿娟在那儿被强迫卖淫。
先被拐卖,后被迫卖淫,阿娟案其实并非孤例。经过细致侦查,余杭警方于近日捣出了一条涉嫌拐卖及强迫卖淫的组织链,涉案的7人均被刑拘。与此同时,共有6名受害女孩被警方解救,前天,良渚派出所帮着6个女孩及家属买了火车票并送上了回家的列车。
“罪恶”上游始自西安
今年18岁的阿娟,在湖南株洲打工,老家是陕西渭南的。11月26日那天,她从株洲回渭南老家,当天晚上10点多到达西安火车站。因为天色已晚,阿娟准备先找家小旅馆住下,次日再动身回家。
阿娟不知道,在火车站,她已经被两人盯上了。晚上11点多,这两人突然从阿娟背后窜出,上前抢了她的包和行李。不止于此,他们还将阿娟押上了一辆出租车。
迷迷糊糊间,阿娟被带到了一处偏远的农屋。接下来的两天,阿娟是在极度的惊恐中度过的。她记得,农屋里来了两个男人,南方口音,说是要把她带走。随后,被抢劫后的第四天,阿娟被带到了余杭。
直到被警方解救,阿娟才知道,与她有类似遭遇的几个女孩,同样都是从西安被拐至余杭,年龄均在18岁上下。
挂羊头卖狗肉的“休闲店”
把阿娟带到余杭的那两个男人是温州人,一个姓徐,一个姓胡,他俩是整个交易链中的“掮客”,也就是所谓的“皮条客”、中间商,他们负责去西安买人,带回后“分发”到一些地下“休闲店”。
这些所谓的“休闲店”,名义上经营美容美发之类的服务,实际上却是卖淫嫖娼的窝点。警方介绍,这些“休闲店”通常集中在一些路边简易房内,夫妻一同经营。
接收阿娟的这家店由一对周氏夫妇所开,他们死死地看着阿娟,把她的手机夺走,防止她报警或逃跑,同时强迫她接客做生意。阿娟哭诉,在被解救之前,她一共被逼卖淫5次。
分页:[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