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冒名顶替的,开车撞人的不是我!”55岁的海宁人老杨,本想为小自己30岁的80后情人许某“顶包”,帮其承担开车撞人后逃逸的罪责,但却因承担不起百万元的赔偿金,交代出了事情的真相。3月10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许某被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顶包”不成的老杨也以涉嫌包庇罪被起诉。
情人肇事逃逸男子主动自首
2009年1月24日晚8点左右,桐乡市崇福镇一路口,一辆汽车撞倒两名行人,并逃离了现场。
几个小时后,一名中年男子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称自己就是肇事司机。
自首的男子叫老杨,1955年出生,海宁人。据老杨自己交代,在一家印染公司里做业务员他,事发当天到崇福收取货款。“由于车子一大灯坏了,致使在经过出事的路口,没有发现行人,将两人撞飞了。”老杨称,撞人后,由于心里害怕,他当时并未下车,而是开着车离开了。“开了一段路后,我将车停了下来,在车里待了很久,后来就自己报警了。”
交不起赔偿金道出顶包实情
就这样,老杨因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被判负全责。
一开始,老杨的认罪态度很好,并主动向伤者赔偿了21万余元。但得知需接近100万元的赔偿总额后,老杨慌了。迫不得已,他吐出了“真言”:“我是冒名顶替的,开车的人不是我,是大刘!”
老杨口中的“大刘”姓许,是名80后的江苏女孩。3年前,老杨和她在余杭的一家洗脚店里认识后,年龄相差30岁的两人却很快同居了。事发当晚,是许某向老杨借了车,去崇德西路洗头,在回来的路上发生了事故。
据许某交代,老杨之前教许某开车时就说过,如果有一天许某出事了,就把车子停在现场,人走掉,其他的事情他会处理的。那天出事后,许某也按照老杨说的做了,并打了电话给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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