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的问题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而首当其冲的就是第一条——是否赞同对机动车总量的控制?采取“有偿拍卖”还是“无偿摇号”?
多数读者都赞同对机动车总量进行控制。但也有建议,限制拥有不如限制使用,还有建议先采取交管措施,再实施控制……本报网络版现已推出网上投票,欢迎大家发表意见。
通过限制使用来限制拥有
浙江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规划所的徐以群告诉记者一个数字,杭州目前每百户家庭的机动车保有量不到20%,从这个数字看,家庭拥有2辆及以上车辆的毕竟是少数,所以若要总量控制,他觉得从第一辆车就该控制了。至于如何控制,他的思路是通过限制使用来限制拥有。
“如果通过‘有偿拍卖’来控制机动车总量,这无法实现社会公平。之前买车的人不需要‘有偿’,对后买车的人就显得不是很公平,这也会引发人们购车的狂潮,一定程度上起了反作用。”徐以群认为,不如通过类似提高养车成本、推出严厉交管措施来限制使用。比如收取燃油税之外,再收取相关的费用,同时推出单双号、禁左、单行等交通管理措施。老百姓一看,买了车也不能畅快使用,还要交那么多钱,自然要三思而后行了。这样一来,少买车,缓买车,不开车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买车先验“泊位证”,赞成反对都有
凭“泊位证”购车,是1998年北京率先试行的,但发现此方法在实施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已于2004年废止。但有趣的是,不少读者对这一条挺赞成。
刚刚在杭州城西买了房子的黄先生说:“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我来杭州工作,首先就是要有房子,或买或租总得有个落脚地吧。车子好比人,泊位好比房,有了泊位再买车,不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他认为,一个城市的泊车位本就有限,如此反过来限制车辆的总量不是更为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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