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龙贪污案件 澳门历史上被控贪污的最高级官员
欧文龙2006年12月被揭发涉嫌受贿8亿元并且被捕。案件于2007年11月5日在澳门终审法院开审,欧文龙乘坐的囚车将由特警押送,法院的保安戒备特别森严。控方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欧文龙共被控76项罪名,包括41项受贿、30项清洗黑钱及2项滥权罪等。另外3项,分别是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发表虚假声明和财产来历不明。其中一项控罪指出,欧文龙任运输工务司期间,涉运用职权,将造价10亿元的「澳门蛋」东亚运动馆,批给商人何明辉的建筑公司,收取3%造价的贿款。欧文龙亦被指控,指示部门加快审批及验收酒店工程项目,涉及威尼斯人度假村及银河星际酒店等。
另一项控罪,指区文龙在2004至2006年间,运用职权,委任两名朋友,成为澳门电力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但两人都没有足够的学历和经验,更加从来没有出席过公司的会议。
根据澳门《基本法》,司级官员犯刑事罪须直接交由终院审判,意味欧文龙一经定罪,极可能没有机会上诉,其最高判刑为入狱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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