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一起为法院系统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法官”的获奖者——西湖法院法官陈辽敏颁奖。今年获此奖者仅四人。
陈辽敏,女,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05年至2010年,她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734件,结案率95.36%,涉案标的额7.29亿元,调解撤诉率为84.39%。
据浙江省高院上报材料称,陈辽敏所办的调解速裁案件虽然并不复杂,但是由于数量多,工作量特别大,仅2008年她办结的案件就高达1255件,月平均结案量超过了100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17天,最多的时候,一天安排调解开庭的案件高达十多起,最快的当天立案当天结案。
为多办案,她经常利用午休和节假日时间加班加点。上班时间都用来接待当事人、开庭和作调解工作,调解书和判决书基本利用下班时间完成,每天工作时间都在十几个小时。
在家庭和工作之间,她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有一次,女儿感冒发高烧,恰逢丈夫在外地出差,她一人送女儿到了医院,挂上盐水后,想起上午还有早已排好的开庭,狠了狠心,告诉孩子有事情找护士阿姨之后,她按时赶到法院开始忙碌。开庭结束已近中午12点,她刚回到办公室,一位风尘仆仆从贵州赶过来的当事人走了进来,起诉要求与在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的妻子离婚。
本可以安排到下午处理,但看到满脸疲惫、神态焦急的当事人,陈辽敏顾不得喝上一口水,随即马不停蹄地又赶赴浙江省女子监狱。监狱领导听了陈辽敏的情况说明后,破例在中午安排了开庭场所。调解中,考虑到女方正处于非常时期,十分敏感,为了避免因一时意气用事同意离婚,而事后又后悔不迭的情形发生,陈辽敏与女方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交流,在确认双方都很理性、慎重地作出决定后,最终主持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走出监狱大门,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她还没有吃午饭,同去的律师说:“陈法官,我当了二十多年的律师,办过大小案件近千件,接触过无数法官,像你这样敬业的真是不多!”
当天事后从女儿口中得知那天女儿一手打着点滴,一手提着药瓶去上厕所的艰难时,虽然很心疼,但她表现出的是对女儿的鼓励和赞赏,“你都是五年级的大孩子了,要坚强和勇敢。”而以身作则的她也成为孩子的第一道榜样。
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授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辽敏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