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一工程处副科长受贿160万被判刑十五年
电视、电脑、空调、床、手机、加油卡、汽车装潢……这些都是浙江省嘉兴市秀洲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工程建设科原副科长王永康索取或收受贿赂的名头。34岁的王永康在2002年至2009年间,以各种名义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0.93万元(其中索贿122万元),8月24日被嘉兴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情妇要开店找人来资助
据王永康交代,他主要负责秀洲新区工程的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进度及协调等工作。此外,工程款的支付也需要经他上报再逐层审批,此外他还可以透露秀洲新区将要上马的工程项目。因此,那些工程负责人为了和他搞好关系,让他在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照顾,也为今后能够在秀洲新区继续承建工程,经常给他送钱送物。而当他以各种名义要钱时,这些人通常也会照办。
2004年5月,王永康的情妇想开家五金店,需要一笔启动资金,王永康就找到了承接工程的徐某,让徐某资助一下。徐某考虑到自己做的工程有很多事情都需要王永康的帮忙和协调,就同意了。几天后,王永康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了徐某,徐某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往卡里存了5万元。事后,徐某把卡还给王永康,说存了5万元在卡上。后来王永康将这5万元用于情妇开五金店所需。
买房钱不够开口要30万
2005年10月底,王永康对工程负责人吴某说他想买房子但钱不够,叫吴某帮忙支援点。吴某问要多少,王永康一开口就是30万元,吴某以自己手头资金紧张为由婉言拒绝了。没想到过了几天,王永康又找到吴某,还是开口要30万元,考虑到王永康主管自己承接的项目,吴某只好答应给20万元。几天后,吴某开车带王永康到银行,取出20万元交给了他。
除了这些以外,王永康的妻子需要补交的8000多元退休养老金、王永康情妇的巨额赌债,以及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等,都是承接工程的负责人给王永康买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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