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会主任被双规牵出窝案
2006年6月,永康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梁新华因涉嫌受贿被市纪委双规,由此,当地拆迁领域的“窝案”浮出水面。
事情还得从和梁新华一度走得很近的商人说起。
商人杨高伟开保龄球馆,亏了很多钱,后来租了房管会的门面开装潢材料店,跟房管会的领导混熟了,发现了一个赚钱的门路。
1999年至2002年,永康市政府分三期对胜利街,华溪东、西路,紫薇公园二期等老城区进行拆迁改造。
拆迁改造前,政府发布公告,规定公房拆迁后只给补偿不予安置,私房拆迁可安置并给予补偿,公告后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不得买卖。
房管会的领导把属于房管会位于拆迁区域的破旧房子,以每平方米几百元的价格卖给杨高伟,变成他的私人财产,使他获得安置房(住宅、商铺)共20多间,扣除成本,杨卖掉房子非法骗走国家财产478万元。
按规定,国有房产不能随意买卖,在拆迁红线里的房子也不能买卖。那么,他们又是怎样办出三证的呢?
时任房管会主任的梁新华、永康市拆迁办副主任胡松礼,找到拆迁办负责审核拆迁土地面积的黄德林商量,三人各自利用职务之便,分工协作。
房管会的领导先将房子“变成”私人所有,办出房产证,又伪造了买卖合同,复印了1980年代的交易记录(当年确有过交易记录),换掉名字,去国土局办土地证。负有审核责任的国土局,虽然能查到当时这些房子还在房管会名下,却在领导的请托下,互相勾结放行了。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办出来了,去财政部门缴了税款,轻而易举地办出了契证。
永康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说,起初,他们还出点本钱,到了后期,他们没有付过一分购房款,就用同样的手段骗取土地安置房,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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