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胡卫东(左二)、孟庆波(左三)、孙巧(左四)在法庭上,胡卫东举手要求发言
在整个工作室的运作期间,胡卫东负责劝说女孩接受“潜规则”,并教授其如何上网寻找卖淫目标,如何索要钱财;孟庆波给工作室介绍女孩,并介绍工作室的女孩向其他男性卖淫;孙巧负责为应聘的女孩拍照以及拍摄与胡卫东的性爱录像,并负责应聘女孩的食宿接送,女孩出去时要给她打招呼。
2007年10月间,胡卫东、孟庆波以帮助投身演艺界为由,引诱包包和阿紫(均l7岁)在宾馆内发生性关系,其间胡卫东、孟庆波曾先后与包包和阿紫发生性关系,并由胡卫东全程录像。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本案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次,依法延长审查期限3次。40岁的胡卫东系河南省平顶山人,孙巧是一名“80后”,35岁的孟庆波身份最复杂,系北京模特艺术发展促进会副会长,200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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