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赌博彩票 侵吞巨额公款
1978年,经过上山下乡的磨砺后,19岁的金某被分配进入到富阳镇信用社工作,担任了一名记账员。据他的同事回忆,这个小伙子不仅人长得英俊,而且办事认真仔细,很得大家的赞赏。
然而,工作数年后,聪明的金某对现金出入和总分账目已了如指掌,他开始利用经手现金和记账的职务之便,动起了生财的歪脑筋。从最先的小拿小取开始,金某的胆子逐渐变大,他在犯罪的路上也越陷越深。
经检察机关查证:1981年至1991年间,金某利用其担任镇信用社记账员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凭证”、“支取现金”等手法,连续作案,挪用公款40余万元,后携款潜逃。依据当时的法律,挪用公款携款潜逃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金某侵吞的款额,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可算是“巨款”。而这么多的钱他都用到哪儿去了呢?其实,金某有些“特殊爱好”,那就是赌博和摸奖(类同于彩票的性质)。闲暇时间,金某常常和社会上的一些人聚在一起打牌、赌博,从一开始的小打小闹,到后来越赌越大,他拿着公家的钱,不是在麻将桌上不能自拔,就是在摸奖中一掷千金。他的痴迷让他在歧途上越走越远。
苟且偷生 18年非人生活
11月23日晚,面对联社领导不断的催查账目,金某明白,虽然目前社里发现的只是一笔小帐的差额,但只要账目交出去,一查就能发现所有的问题。自知纸包不住火的金某连夜离开富阳,租车逃至上海。
到上海后,金某随后逃到西安,在西安住了两天又转道成都,之后坐火车到了广州,在广州住了半年后去往海南海口,在海口一住就是六年。可是,金某在海口也不敢常住,1999年他又去往成都,在成都住了六年。2004年至被捕期间,他一直在江西南昌的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打工。
在逃亡的日子里,为了生活,他什么都干,靠打工挣钱过日子。92年上半年他和妻子联系过几次后,就再也没和家里人联系过。18年来,他提心吊胆的过日子,晚上经常做噩梦,梦的内容都是被检察机关抓回受审,每次梦醒时都感到无比恐惧和心慌;偶尔也梦到与妻子、女儿在一起的幸福时光,梦醒后又是惆怅万分。这两种梦一直让他陷入无尽的矛盾和痛苦中。
因为身上背负的罪责和包袱,潜逃的六千多个日日夜夜里,金某的心里从来没有一天踏实过。他最怕的是遇见熟人,平时为人做事都尽量低调,生怕引起别人的注意。每逢中秋和春节,就是他最伤心最痛苦的时刻。曾经英俊的脸庞在岁月中渐渐老去,在压抑中渐渐灰败。 分页:[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