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服,没签字就回来了。”
“我是26号当天下午5:15回到厂内宿舍的,而侦查大队在5:25才进厂来调取以下录像(监控)。”
“我只是一个打工妹,没钱没势,在温州这个城市,无亲无靠,听说打官司要很多钱,至少要律师代理费,那我怎么办?没钱是不是就无法打官司?没钱是不是明知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与侵犯却无处伸冤?没钱是不是就没有资格享有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博文说,“两年来惨无人道的蹂躏、侵犯,将我当成了实实在在的性奴隶”。她决定去温州市公安局报案,虽然真的不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结果,但她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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