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星节目必须改名字?
乔平表示:中国好声音这五个汉字的节目名称不是注册商标,但作为节目名称,在中国是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我们国家还有一部法律叫《反不正当竞争法》,目的是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 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两个歌唱选秀节目都使用“中国好声音”这五个汉字的节目名称,相互竞争,容易造成观众的混淆。
目前法院裁定禁止灿星使用“中国好声音”这个节目名称,但是究竟谁可以独占使用“中国好声音”这个节目名称,法院还没有进入正式审理程序,目前法院只是下达了一个诉前保全的裁定而已,这是临时性的,并不是最终判决。
原计划7月15日播出的新版好声音,还能播出吗?
乔平表示:目前一审还没有正式开始,加上这个案件比较复杂,如果双方难以达成和解,估计2、3年都不会有最终结果。诉讼肯定是个漫长的过程,但目前法院的保全裁定仅仅是禁止灿星使用原版好声音的中英文节目名称和图形LOGO,灿星新版的好声音节目只要不使用原版好声音的中英文节目名称和图形LOGO就可以了,就不违反法院的禁令了。
乔平表示:2016年荷兰TALPA公司终止与灿星的合作,把原版好声音的节目模式授权给唐德公司,这意味着灿星公司不能在新版好声音中再使用原版的节目模式了。但是节目模式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由多种元素构成的综合体,包括节目名称、LOGO、道具、舞台、灯光、摄影机位、画面角度、录音设备、导师设置、主持人设置、现场乐队、选手的挑选流程、节目剪辑、节目化妆等等。目前,法律上对节目模式的保护范围并不清晰,哪些元素符合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这个还需要具体认定。目前,唐德还没有正式提起诉讼,灿星的新版好声音还没有正式亮相,因此很难说唐德是否还有权起诉节目模式的知识产权问题。但是从目前的信息看,灿星公司已经意识到这个风险,尽力在新版节目中摆脱原版好声音的痕迹,比如变更节目标志LOGO,变转椅为滑梯,推出裸眼3D和VR版本,打造全新的视觉和声音效果。这一方面是避免被诉侵权的风险,二是推动电视节目和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无论在哪个行业、哪个领域,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法律上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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