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同兴药业于6月12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通过司法途径解散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目前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诉讼,该案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王老吉药业的合资期限将于2015年1月25日到期。今年4月,同兴药业主动召集临时股东会,明确提出按累计未分配利润及当年可分配利润以持股比例分红的议案,但遭受广州药业的直接反对。日前,广药白云山却突然提出主动牵头召集王老吉药业股东大会,并审议延长与同兴药业合资事宜,并称愿意与同兴药业就签订新的十年合资经营合同进行洽谈。然而,同兴药业认为,“目前作为合资一方的股东,同兴药业作为本届股东对合资公司享有的经营管理权、财务审批监管权等股东权利全部被剥夺。”因此,同兴药业发表声明称,将不同意延长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不再续签合资合同。不过同兴药业董事长王健仪还是确定参加6月26日的股东大会。 当初,同兴药业和广州药业是基于一同做大做强王老吉“老字号”品牌走到一起的。同兴药业也是在广州药业承诺将王老吉商标转入合资公司,并将合资公司名下的厂区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确权,而斥巨资入股的。合作初期,同兴药业主管经营,并在不足18个月内,促使王老吉药业营业额增长148%。并且从2005年到2010年期间,年平均销售收入以33.49%的速度增长;年平均利润率增长也保持在12%以上,但是广州药业方面却一直未履行转让王老吉商标的承诺。 自2012年7月开始,广药白云山股份公司完全放弃了合资公司设立的初衷,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单方使用总裁及法人公章的权力,致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陷入僵局,导致经营利润大幅下滑,股东连续两年没有得到分红。尤其未经董事会审议,完全由广州药业单方面公布的王老吉药业《201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具有不真实性、客观性的嫌疑。同时,同兴药业也发现许多财务状况的不真实,如王老吉药业“2012年的销售比2011年增加了20%,毛利率也比2011年增加了1%,”按道理,“2012年利润总额按理应增长20%,但财务报表中却显示只有0.75%的增长。”利润哪儿去?广州药业也未有正面合理的解释。对于“合资公司账目混乱不清”,同兴药业曾两次试图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到厂查账都遭到强行阻止,股东知情权也被剥夺。 不仅如此,在2013年2月,“广州药业在未经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讨论决定,亦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更未经同兴药业同意,就单方设立行政班子暨党政联席会议暂停同兴药业财务中心总经理范翠茵职权,同时设立应急维稳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生产经营。”至此,同兴药业在合资公司已被“架空”。 面对“对合资公司享有的经营管理权、财务审批监管权等股东权利全部被非法剥夺”的境况,同兴药业多次致函广药白云山寻求解决方案,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则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拥有王老吉药业48.0465%股份的同兴药业起诉广州药业要求解散王老吉药业属于合法行为。 现法院已立案受理同兴药业的诉讼请求。市场猜测,届时王老吉药业一旦遭遇解散,必将影响到绿盒王老吉的市场销售,甚至以后的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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