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央视向苹果维权之后,2013年又出现消费者维权新形态——国内首例消费者“口味维权”案出现。在6月6日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主办的《食品指南》杂志举办的题为“‘口味维权’新思考——新维权意识形态下的企业、行业和消费者”专题研讨会上,中国“口味维权”第一案成为来自食品消费行业人士和法律专家的热议对象,甚至作为探讨进一步提高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首选案例。
事件回溯:两地消费者先后起诉广药
从今年2月至今,家住山东济南的刘先生和辽宁沈阳的吴女士,分别在当地超市购买了红罐王老吉凉茶之后,发现口感味道与之前完全不同,并先后以虚假宣传原由将生产者广药集团下属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正宗凉茶王老吉从未更名”“180余年独家秘方传承”等外包装上的不实广告语等导致的错误购买损失,被称为中国“口味维权”第一案。
目前,济南案因被告方广药两度提出管辖权异议,试图将案件移往广州(广药所在地)审理而导致开庭时间一拖再拖,其间原告还受到接到威胁其撤销诉讼的恐吓电话。而沈阳案的开庭时间亦因相同原因未确定。
专家指出,事实上,口味维权在国内外的历史都有过这样的案例,在美国品牌研究当中更当作品牌权益的保护。“口味维权”维护的不仅仅是口味,而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所有与会人员看来,该案至少透露出两个“缺失”的问题:消费者知情权的缺失和企业诚信的缺失。
“口味维权”非偶然
“口味也是消费者相当看重的产品一部分。口味,其实也就是配方的直观感受,配方是产品的一部分,是决定产品属性的关键,对于传承百年的凉茶品牌来说更是重要。消费者感觉口味变了,都不是‘王老吉’了,但没被告知配方的改变,这就是企业的失责。”与会专家指出,两起消费者“口味维权”案例的出现绝非偶然。
这两起案子与当下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之争”密切相关。由于过去17年的红罐“王老吉”是加多宝生产的,而目前市面上的红罐“王老吉”是广药生产的,仅仅推出1年。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在配方、口味、工艺上与广药生产王老吉有着本质的区别,现在的红罐加多宝凉茶才是以前的王老吉。然而,两个红罐不一样的事实在广药的产品宣传语中被颠倒,变成了“正宗凉茶王老吉从未更名”“180余年独家秘方传承”等,将两个红罐人为地合二为一,都变成了广药自己生产的产品,使得消费者感觉被骗购。
上海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品牌广告研究中心主任张祖建指出,“口味实际上是一个产品长期消费以后形成的一种习惯,是一个品牌在经营中在消费者心中形成的固化的资产。商标可能涉及到流动的消费力,谁拥有商标谁就可能获得这个商标的盈利,但是口感可以脱离商标的改判,它只忠于这个配方,不是广药嘴上说配方没变就能服人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江平更进一步指出,口味是配方、工艺、生产环境的综合,无法剽窃。
也就是说,如果不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及自由选择的权利,靠打擦边球来卖产品,就等同于过去强卖式的“隐形绑架”,这也是“口味维权”案最值得反思的地方。
应还消费者一个真相
如果换个角度来说,“口味维权”的出现,是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消费者对于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消费者维权意识进步了,不再那么好糊弄了,心里都有把秤,如今关心的不仅是产品安全,还有自己是否在消费过程中得到了足够的尊重,只有信息透明才能带来信赖。
在1985年轰动美国的可口可乐改配方事件中,可口可乐公司的做法是,重新启用近100年历史的传统配方,并向消费者致歉。以可口可乐公司的知错能改来反观这两起“口味维权”案中的被告广药,不仅在消费者发出质疑声后,没有及时主动地站出来告知消费者两个红罐的前因后果,同时还利用异地管辖权的提出来屡次拖延开庭时间,逃避责任,这是不可取的。 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研究员周新军表示,企业的竞争力是来自对客户的赢得,所以企业应该积极理性的来面对这个事情,即使消费者维权肯定会给企业带来一些不便,甚至是一些损失。广药应该向外公开说明“广药生产的王老吉配方及口感都已经发生改变”的事实,然后把选择喝哪个红罐的权利交给消费者。正如原告刘先生说的那样,“不改标志就装自己东西,借人家的东西卖自己产品,这就是诚信问题。”
味道与红罐不可分割
事实上,上述两起案件发生在王老吉商标权纠纷案之后,还不仅是一次单纯关于口味配方权益的索赔,更是从侧面反映市场尤其是消费者对红罐凉茶的认知和投票。消费者喜欢的是“原来那个味儿”,是加多宝生产的红罐王老吉配方,这在过去17年里已经形成了一种消费习惯。在专家们看来,该案不仅是对加多宝,而且对中国所有企业对品牌无形资产的积累和保护都是很有意义的。
张祖建认为,“口味维权”实际反映了广药和加多宝应对“王老吉”品牌资产进行更好的分割,企业的产品是和消费共同成长的,红罐凉茶不是独立做成的,应该承认加多宝的贡献,并评估为其的“无形资产”。
西南财经政法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邱克认为,该案给了我们两个启示:一是应该反思建立一个更加市场化、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二是我们的企业是否应该具备两个基本的素质:发挥专业的职业的精神好好的经营产品,而不是欺诈;同时在经营过程当中要思考自己的社会责任,不是说等事情暴露了再去弥补,要去关注或者是关注我们的消费者,关注我们的和谐的经济环境。在这方面,“中国口味维权第一案”确实起着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