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许说开门不小心挤死小猫,猫主人小王却认为是虐杀
特地注册微博,公开小许身份信息手机号码,小许不堪其扰愤然起诉
金华人格权官司祸起微博
新浪微博成为第二被告,工作人员说尚不知情,将马上核实
“明天法院见。”7月4日,金华的小王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高调贴出了一纸民事起诉状。小王是这则起诉书上的被告,原告小许是一位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让她们对簿公堂的是一只叫“虎妞”的家猫。
事情源于小王一个月前的一条新浪微博:一只已经死去的猫睁着眼睛躺在地上,上面是一个女孩子的照片。文字说明是,“虎妞看清楚了,活生生杀害你的人,她叫许XX。”微博中还公布了小许的工作单位。小许觉得小王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
[事件回放]
小王:她虐杀我的猫
6月3日晚上6:30左右,小王和家人在自家店门口吃饭,小许跑过来问:“那只猫是你们家的吗?”
赶到相邻的店铺,小王看到自己家的猫咪虎妞,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死了。
从虎妞身上的痕迹和现场的情况,小王觉得虎妞是被二次碾压而死。双方发生了争执,最后,小许报了警。
6月5日下午,两人又去派出所协调。小王要求赔偿2.6万,小许觉得不能接受,警方调解没有成功。
“4年多了,我和虎妞的感情很深,我把虎妞当做自己的妹妹,她突然这么凄惨地死了,对方还不肯道歉,我真的又伤心又气愤。”
事发当晚从派出所回来后,小王拍了很多虎妞尸体的照片,发在了自己的QQ空间里。
后来,在朋友的建议下,小王在新浪微博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又从小许单位的官网上找来了她的照片,把它和虎妞尸体的照片拼在了一起,并把小许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发上了网。
小王说,这是因为气愤。这条微博,被转发了4000多次,许多网友谴责小许虐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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