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8岁少女杀害父母并碎尸案昨日宣判,被告人齐某萍获刑“死缓”。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了齐某萍的辩解“父母相约自杀”,但称她“犯罪动机不是很卑劣”,可酌情从轻处罚。
齐某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简短的宣判后,齐某萍平静地表示服判,“我不愿在法庭上显示脆弱一面”,她说。
父母并未相约自杀
此案扑朔迷离,一度引起外界诸多猜测和争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澄清真相。关于犯罪动机,法院查明,2007年,齐某萍的父亲齐某峰得了脑血栓,不仅不能工作,而且因为治病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齐某萍的母亲李某香因此经常与齐某峰吵架。
2009年7月底,齐某峰从北京治病回中山后仍无好转。“齐某萍不堪忍受父母经常吵架而对生活绝望,遂产生弑杀父母的想法。”法院在判决书中说。
今年5月份此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法官问到杀人动机,齐某萍说,父母服药后开始呕吐、痉挛,“为了帮他们才下手”。关于为何翻供,齐某萍说自己曾一心求死,以为说得重点就会被判死刑,后来又燃起来生的希望,所以决定说出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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