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东丰县“抱小孩”淫魔黄显跃,于昨日上午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押赴刑场,黄显跃觉得很对不起家人。
恶行累累
被执行死刑
经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5月至2008年8月间,黄显跃在吉林省东丰县东丰镇及周边乡镇、黑龙江省安达市安达镇等地强奸作案16起,强奸妇女1人、未成年少女3人,奸淫幼女12人。其中,强奸既遂10次,未遂6次。黄显跃还窃取他人现金3000余元,长城皮卡车一辆,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显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3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经不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显跃进行死刑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对被告人黄显跃核准了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命令,于2010年7月20日上午,对罪犯黄显跃执行了死刑。
分页:[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