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天台5名儿童死亡事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大家都想知道,警方对孩子的死因作出什么样的鉴定结论。
在推迟一天后,昨天,天台县政府召开了“2·18”事件新闻发布会,天台县公安局政委王燮蛟宣布,通过调查访问、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和实验室检验,认定5小孩系意外溺水死亡。
警方基于4点理由作出结论
昨日下午4点,天台县政府在县公安局7楼召开了“2·18”事件新闻发布会。天台公安局政委王燮蛟宣布,通过调查访问、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目前确定死因、死亡性质如下:认定5小孩系意外溺水死亡。
作出这样的结论,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第一,五名死者落水点,集中位于发现尸体的蓄水池西北角坡面上,落水过程有自救、互救动作。依据:蓄水池水深2.4米,整个蓄水池坡面用土工膜(橡塑材料)覆盖,表面光滑,人体在膜面上易滑落水中,并且落水后不易爬上。现场勘验发现蓄水池的西北角,在宽2.4米的坡面(坡度28.3)土工膜上,有自上而下多处擦划痕,以及手指、手掌、鞋印等痕迹,其形态特征,符合下滑、攀爬、救援等动作留下的痕迹。
第二,五名死者死亡时间应在失踪当天下午2-3时左右。依据:死者胃内食物与失踪当天中午进餐情况一致,消化程度为餐后2至3小时,死者携戴钟表(电子表)的停止时间(14:37)和尸体浸泡程度相印证。
第三,五名死者均系溺水死亡,未发现溺水过程有外来因素。依据:根据尸体检验所见,五名死者肺部水气肿明显,胃内有大量液体,肺组织中检出硅藻,符合溺水死亡的征象,检验中未发现机械性损伤、扼颈及其他外来侵害留下的痕迹,实验室未检出安眠镇静类药物及常见毒物。
第四,调查访问未发现他杀线索和证据。依据:公安机关围绕死者及亲属进行了关系排摸、矛盾排摸、现场访问、线索悬赏、疑点查证等几方面工作,均未发现他杀的线索和证据。
综上所述,五名儿童系意外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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