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另有新“欢”提出分手,男子不甘心,上演重庆版本“艳照门”。便在网上发布十余张女友裸照及两人交欢时的照片,以逼迫女友回心转意,被女子告发。22日,某区警方以该男子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被处10天的治安拘留。
据警方称,某区青年陶某在某县打工期间认识了该县19岁的未婚女孩梁某,二人谈恋爱不久便同居。同居期间,陶某用手机拍摄了女友梁某的祼体照。今年7月,陶某回到家乡后,与女友之间的感情逐渐疏远,不久梁某便提出分手,陶某对此拒绝,并以祼照相威胁。梁某执意与其分手后交上了新的男朋友,陶某为此很生气并扬言报复。两个月前的一天,陶某竟然真把以前手机拍摄的梁某祼照传到了互联网上,还附上文字说明,然后打电话让梁某上网观看。梁某考虑到面子没有向警方报案。陶某以为梁某心虚,得寸进尺,就在案发之前四五天,陶某再次上传梁某的裸照,前后共上传梁某裸照10张。陶某的违法行为让梁某难以忍受,10月22日,她终于鼓起勇气来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随后将陶某抓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陶某因侵犯隐私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