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备受世人关注的成都醉驾男子孙伟铭一审被判死刑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进行二审终审判决。八点四十八分,二审审判长王静宏宣布,法庭认定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但其有真诚悔过表现,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宣判后,孙伟铭当庭大哭。
孙伟铭在宣判现场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午,成都三十岁男子孙伟铭无证醉驾别克车,连撞五车后逃逸,导致了四死一伤的惨剧。
今年七月二十三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孙伟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当庭提出不服判决要上诉。这是交通肇事案中全国首例判处醉驾者死刑的案件。
上午七时四十分许,受害人家属张志宇、金宇航以及金宇航的姑姑出现在四川省高院门外。谈及今天的终审判决,三位受害人家属本网记者在法院门口遇到死者家属张志宇、金宇航、以及金宇航的姑姑。受害者家属张志宇表示,自己能够接受二审判决的结果是无期和死缓。而金宇航也表示,自己能接受判决结果是死缓。“希望这个案件尽快结束,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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