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姐吴英再上法庭 背后7名掮客不服判决
东阳富姐吴英案中,被另案处理的7名资金“掮客”不服一审“东阳市人民法院(2008)东刑初字第790号”的刑事判决,提起上诉。4月10日14时,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至于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另案处理的吴英本人,至今没启动审判程序,相关部门也未对此做披露。
据一名辩护律师透露,10日庭审现场,针对非法集资的主体是否属于公众,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
5名上诉当事人均请求法院三点要求:撤消“东阳市人民法院(2008)东刑初字第790号”的刑事判决;恢复上诉人的名誉并赔偿上诉人的经济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书中阐述,“各被告人向亲戚、朋友、同事等吸纳资金,同时对朋友介绍的人的资金不排斥,实际上是向亲戚、朋友、同事或通过亲戚朋友等人介绍等方式来吸收资金,亲友将钱借给各被告人也是经济利益作纽带,且公众也包括亲友、同事等。据上,足以认定各被告人主观上具有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故意,其行为不是民间借贷,而是向社会上不特定对象吸纳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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