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为何能让人铤而走险? 有了它,每年就有几万元送上门
2007年9月进行的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出现了大范围泄密事件。杭州萧山区的沈永华在这次考试中捞了一票,不过东窗事发,吃进去的不仅要吐出来,昨天他还被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
为求通过率培训中心念“歪经”
54岁的沈永华在萧山开一家考试培训公司,其中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培训是他的大业务,但考生通过率很低,沈永华很焦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说武汉那边的通过率很高,于是就去了武汉“考察”,并结识了谢某。
2007年7月10日,两人签订协议:由谢某负责武汉方面挂靠相关建筑公司报名、培训、住宿、考试等事项;由沈永华负责在萧山等地招收不少于200名考生到武汉考试。并且,协议由沈永华支付谢某每名考生18000元人民币费用(其中15000元培训费,3000元报名、交通、食宿费用)。
沈永华立刻打出“高通过率”的广告,每名学员开价27000元至360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考生只求能考上都“不差钱”,沈永华一下子就组织了270多人。
重金诱惑试卷押解员途中窃密
广告可以吹上天,但是总有一天要见真货的。谢某告诉沈永华不用慌,他有办法,因为他结识了湖北省十堰市人事局考试院评审科试卷押运人员刘某。
2007年七八月份,刘某打电话给谢某:“今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试题仍由我提卷押送。”谢某立刻给了刘某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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