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在杭州嫖娼状告警方的缙云县安监局S副局长被停职检查
坚称官司一定要打到底
昨天,缙云县纪委正式告知本报,涉嫌在杭州嫖娼的缙云县安监局S副局长,目前已责令其停职检查。缙云县纪委在赴杭查证后,于3月25日向县委汇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对县安监局S副局长立案调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规定:
党员嫖娼,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进行色情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免除或者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色情活动包括下列行为:接受色情性异性按摩的;在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在浴池、桑拿等服务场所接受色情陪侍活动的;在国(境)外观看淫秽表演的。
党员明知是色情场所却涉足,虽未参与或未查实参与色情活动的,责令作出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以上条例,如果S副局长涉嫌嫖娼的争议,经法院审理后,维持警方对其拘留十天的处罚,S副局长将面临开除党籍、撤职等党内处罚,根据《公务员处分条例》,他还有可能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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