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名叫沈光泉的萧山人以自己在胡庆余堂买到假的冬虫夏草为由,将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及该产品的总经销商杭州泰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昨天,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孰是孰非,留给大家一长串的疑问。
理解有误,还是宣传夸大?
2007年9月14日,沈光泉看到一则广告说,一颗浓缩的柯氏冬虫夏草一天只要吃6粒,即能达到每天吃9克冬虫夏草的功效,而价格却不到天然冬虫夏草的十五分之一。
律师曹先生昨天拿来了这份广告,记者看到上面写有“俺们是亲兄弟”、“与天然虫草菌种DNA相同”等宣传字眼。“正因为看到这则广告,沈光泉才在胡庆余堂购买了4盒计1万元的柯氏冬虫夏草。”曹先生表示,这让沈光泉觉得里面肯定有冬虫夏草成分。可是后来沈光泉发现,该产品的原料是人工发酵培育的蝙蝠蛾被毛孢,实际并没有冬虫夏草。
对此,胡庆余堂等两被告并不认同。他们称,广告里从来没有说“柯氏冬虫夏草胶囊”就是冬虫夏草,而只说是菌种,有专利号,可作为冬虫夏草的代用品。“有一定文化常识的人,都应该可以辨认出来。”辩护方表示,“柯氏冬虫夏草胶囊”也只是商品名,并不表明它的成分。
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柯氏冬虫夏草胶囊”在胡庆余堂已经下柜。
分页:[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