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银锭中间束腰,两头弧状,最长处127毫米,最窄处61毫米,厚25—35毫米,重1855克。银锭底部密布蜂窝状孔眼,正面有数排手工錾刻的文字。由于该锭表面腐蚀氧化严重,致使锭面錾刻的文字有相当部分已模糊不清。经仔细辨认,尚可读出如下内容:“……县征解万历十三年……足银五十两……银匠……。”
明代银锭,按用途分主要有解银、税银、镇库银及民间流通使用的碎银四种。
税银是政府机构从民间征收田赋、丁役、盐税、土贡等费用,并将其折成银两上缴国库,但并不一定要全额送到京师,因各州县的财政库房也是“国库”的一部分。国家征收到的税银,经过一定的程序又支付到各级政府官员的薪俸、军队的饷银、市政的建设上去。这有点类似如今的一句流行语:“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镇库银是一种特制的大银锭,它不具备流通使用的功能,而是存放在中央国库中以显国家的富足和威严。明代曾铸有一特大镇库银,其锭面铭文为“万历四十五年四月吉日造镇库银一锭重五百两。”可惜该国宝于1900年被八国联军的日本兵抢去,现流落到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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