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只愿买“服务”,不愿为“人力成本”增加埋单
日前,杭州市物价局、房管局公布了最新的《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除了首次将“车辆停放管理”纳入物业服务的内容,还一并明确了新的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以及杭州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新标准。
按照意见稿,杭州普通住宅的业主所缴纳的前期物业费将提高三成左右,对于这个公众关注度极高的条例,物价局方面称是由于人力成本的上涨所致。但从目前消费者反应来看,大家更多地关注的是费用提高后,物业服务的“含金量”能不能增加。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费或上浮25%
处于公示期的“意见稿”将于今年2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照杭州市2005年公布的《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较以往可能会提高三成左右。例如,服务等级为甲级的有电梯住宅每平方米收费标准为1.60元,原来的标准是1.20元,乙级的是1.20元,原来的标准是0.90元,丙级和丁级也分别由0.65元和0.50元提高到0.90元和0.70元。
此外,新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范围为25%,较之前提高了5%。对此,杭州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工作人员称,浮动幅度的变大,是为了让物业收费更向市场化靠近。该人士表示,跟三年前相比,这次收费标准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来自于物业管理公司人力成本方面的增加,人力成本约占到物业公司总成本的六七成左右。
“这次涉及的只是普通住宅的前期物管费,非住宅物业、别墅、排屋的物业收费还是由市场价来主导,而一旦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将由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公司谈判达成。”
开发商赞成消费者反对
新的收费标准,消费者会不会买单?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或许还有待于市场反应。“从目前来看,从房源交付到业主委员会成立,还是有相当一段的空白期,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前期需要支付的物业费略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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