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在回忆起来,初恋的故事其实是很幼稚的。记得他是个跟我年岁差不多的孩子,很斯文的样子,长得也很秀气,他拉小提琴。其实他在班里并不算是出众的男生,个子矮的缘故吧,而且他不爱说话,和女生在一起总是很害羞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见他那害羞的样子,就有想欺负他的念头,想去捏捏他的鼻子,拍拍他的小脑袋,现在想起来,当时自己还是有点霸道的。
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常常主动地找他说话,看着他脸红腼腆的样子,我就会觉得很开心。慢慢的,我们成了好朋友,他喜欢跟我呆在一起,我也一样。我们那时候的聊天其实挺孩子气的,也就是互相抱怨自己父母的严厉,或者是说说别的同学的坏话,有时候也会打情骂俏,小孩子的打情骂俏,那个年龄的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拉他出来散步。我们走在马路上,路边有不少大孩子搂在一起接吻,我当时觉得很好玩,就用命令的语气叫他吻我,他不敢,傻傻地看着我。我笑着抱住他,亲他的脸,后来,我们接吻了,像电视里的男女那样。初吻的感觉真的很有意思,他当然也是第一次,紧张坏了,两个人的牙齿老是碰在一起,发出咯咯咯的响声,很好玩,也就是好玩而已,当时我觉得很开心,认为自己也是大人了。
说起幼稚的初恋,欧阳雪的脸上开始绽放出孩子般的笑容,眼神中也多了几分少女的妩媚。她问我是不是觉得挺好笑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笑了笑,我说稚嫩的岁月总是应该有一些欢快的记忆的。她沉默了,神情中渐渐多了些许暗淡。 后来听见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说,是啊,可是我记忆中快乐的东西很少,很少。
"生命中第一个男人是个搞摇滚的。那年我才十六岁,从那所学校毕业后,我去了一所幼儿园当老师。青春就这样仓促地过去了,我像个大人一样地开始上班赚钱,不再是个无所事事的小女孩了。
上班之后我的心情总是不好,过了很长时间才慢慢适应了从学生到老师的身份转变。其实那样的工作是轻松的,管管孩子,教他们唱唱歌而已。虽然现在我是喜欢自己的职业的,喜欢每天看着那些天真的孩子,但起初我的情绪很低落。所以,上班之后我就喜欢在外面玩,经常蹦地、泡酒吧,和他就是在三里屯的酒吧里认识的。
我那时常去的那家酒吧经常会在周末的时候,请一些地下乐队来唱歌,他是其中一个乐队的主音贝斯手。我记得那天自己穿的是一件橙色绒衣,很清纯的样子,杂在一片黑色皮衣皮裤中显得很是扎眼。那天,我手里夹着烟,挤在疯狂的人群中,一边跟着热劲的音乐节奏扭动着身体,一边透过垂在脸旁的长发一直贪婪地盯着他看。你知道,在那种圈儿里玩儿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儿玩世不恭、歇斯底里、自以为是时代青年救世主,就像精神病院里的疯子,总以为全世界就他正常。但他很特别。他谁也不看,就那么专心低头摆弄那些琴弦;凌乱的长发束在脑后,脸色平和宁静,仿佛此刻正坐在湖边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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