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说:“这不光给她本人带来痛苦,我们家人也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照顾她。毛估估算一下,医药费中的自费项目加起来要7000元左右,也不是个小数目。”
考虑到后果很严重,陈先生向家乐福超市涌金店提出了索赔。“出事的当天下午,我们就去超市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是,超市方面说他们有保安维持秩序,并不承认他们有责任。我认为,顾客在超市购物,超市应该保障其人身安全,现在她被撞伤了,超市怎么能不承担责任呢?”
超市:两个人相撞属于不可预料事件
昨天,家乐福超市涌金店公关经理赵先生表示,赵大妈和另一位大伯相撞的事件发生在纺织区域。当时纺织区的一个主管正好在现场,看到后扶起赵大妈,问她有没有事情,要不要报警或者送医院,但赵大妈说没事情,因此工作人员就没拦住那个大伯。
“我们认为,这是两个人的相撞,而且周围是比较空旷的,此事的起因是无法预料的。考虑到是在我们超市发生的,事后我们也派了工作人员去医院看望过赵大妈。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和另一个人相撞了,她本人就没有责任吗?此外,虽然早上人比较多,但我们也安排了相应的工作人员来维护秩序。”
赵先生说,超市不是不肯负责,但到底超市有没有责任,还需要认定。
经记者协商,赵先生和陈先生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找个时间坐下来谈一谈,再确定该怎么办。
律师:超市失误不大,但有一定责任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朱民强律师提出,首先,两个人发生相撞,并不是超市的设施导致的。但作为超市,当时要尽到的责任是及时留住双方,虽然赵大妈说没事了,但最好留下那位大伯的联系方式,万一有事可以及时联络。不过,因为当时赵大妈自己说没问题,所以超市的失误并不大。
其次,如果超市早上搞的优惠活动容易导致人多造成混乱的话,作为超市,应该对此有充分的考虑,配置安保力量。如果超市对此没有充分的考虑,造成顾客的碰撞和推挤,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分页:[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