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秋节,人月两团圆的日子。八月十八的钱塘江大潮也近在眼前了。我们都希望,今天团团圆圆的一家人,观潮回来一个也不会少。
我们的母亲河钱塘江,每年都吸引众多市民和外地人观看大潮,这同时也增加了杭州市委、市政府的责任。9月16日,市政府颁布第235号市长令,出台《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首次对观潮人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市民或外地人员不服管理、擅自进入危险区域的,处以300元—1000元罚款。其实,罚点钱是小事,市长令的根本目的是希望大家牢记血的教训,珍爱生命。
违规观潮最高可罚1000元
8月2日,钱塘江潮水卷走了11条鲜活的生命。虽然有关部门在江堤上设置了醒目的警示标志,喊潮人也一再发出警告,但每天依旧有人在江里戏水、游泳。防止再发生“潮卷人”事件,把好市民和外地人员这道关非常重要。
办法规定,市民、外地来杭人员等应当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遵守防潮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钱塘江防潮安全教育,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的管理,不进入危险区域、地点,主动防避潮汐风险。如果不服从管理,进入危险区域、地点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00元—1000元的罚款。在情况紧急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救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危险区要设置醒目警示牌
钱塘江堤塘、码头等处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在容易引发潮水伤人的危险区域、地点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群众避险。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同时,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机构应当每天向市气象台提供潮汐预报,由市气象台通过广播电视(台、站)、报刊、声讯、互联网等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发布潮汐预报信息。
12处危险区域去不得
8月2日“潮卷人”事件发生后,职能部门列出了钱塘江沿岸12处海塘危险区域———
上城区(珊瑚沙水库-钱江三桥),九溪段危险;江干区(钱江三桥-三堡),船闸西危险;江干区(三堡船闸-交通围堤),整段危险;江干区(五堡-七堡7号码头),七堡、七堡10号坝危险;杭州经济开发区(七号坝-下沙海塘起点),七格盘头危险;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海塘起点-海宁围垦交界),七格1号坝至3号坝、半电1号至3号坝危险;滨江区(浦沿镇半爿山-浦沿镇浦联村),浦沿备战码头危险;滨江区(浦沿镇浦联村-钱江四桥),浦沿排灌站、之江度假村码头、钱江四桥上游原轮渡码头均危险;滨江区(原西兴轮渡-七甲闸上游),三桥上游原轮渡码头危险;萧山区(七甲闸-九上顺坝上游端),原五堡渡口危险;萧山区(九上顺坝上游端-南阳镇乌龟山),一、二、三、四号盘头和美女坝危险;萧山区(南阳镇乌龟山-萧山围垦22工段围),萧围西线4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