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称郑筱萸问题与药监工作本身无关 |
hzlo.com 发布:2007-7-10 来自:北京商报 浏览:次 |
|
|
|
|
在我国药品认证等工作中,“郑筱萸的问题与提高药品标准、规范药品文号管理的专项工作本身无关。”在近日北京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如此明确表示。
屈万祥在会上表达了对郑筱萸案件的看法,郑筱萸作为政府主管药品监管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直接收受监管对象的贿赂,与不法企业相互勾结、权钱交易,在药品监管上玩忽职守,这种腐败行为伤及了政府监管的根本,动摇了政府监管的基础,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危及公众健康与生命,影响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而这些犯罪行为,“必须与国家药监局的工作严格区分开来。”屈万祥说,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认定郑筱萸在地标升国标及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中的玩忽职守,是指他在组织开展专项工作中,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
同时他表示,对涉及全国范围内的专项工作,郑筱萸没有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没有经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没有向国务院请示报告,特别是在专项工作进行过程中,为满足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降低标准、放松管理、违规审批、权钱交易,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与提高药品标准、规范药品文号管理的专项工作本身无关。 |
|
|
|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编辑:柳叶子) |
|
|
|
|
图文头条 |
|
|
|
·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杭州热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本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
|